楚書,太祖皇帝本紀

第三百八十二章:罪到底在誰


    回到信陽城後,李正第一時間就找到了信陽知府方永宏匯報了他在南山鄉的所見所聞。

    可把後者給氣炸了肺。

    「混蛋!王八蛋!」

    幾年前才從翰林院下放來到信陽做官的方永宏還是第一次這般不吝嗇自己的污言穢語。

    他現在反而有些氣,氣自己的詞語儲備量太少,根本罵不儘自己心裡所有的怒和恨。

    「立刻,你立刻帶人回去。」

    方永宏負著手走了好幾圈,也罵了好幾圈,最後看向李正說道:「本府馬上給你調撥人生,帶著衣物和糧食去南山,帶著百姓來信陽,還有把那幾個和尚給本府就地處決!」

    「不審了?」

    「審什麼,殺!」

    方永宏氣的怒罵,但發了一通脾氣後又無奈揮手:「帶回來過堂。」

    再是恨不得殺人,方永宏到底是一個官,還是一個知府,知道自己不能意氣用事。

    他下令殺人,就代表國家殺人。

    國家殺人必須要經過法律的審判,要經過大理寺的核定,不然,就是非法殺人。

    那法律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李正很快就帶著人回到南山鄉,給在這裡的鄉民帶去了幾十年未曾穿過的衣服。

    很多小姑娘甚至不會穿,跑出來找李正來教。

    看著眼前這一群裸著身子的女人,李正只覺得一陣窒息。

    這是天宮嗎?

    不,這是地獄!

    一個愚昧落後的地獄。

    而如南山這樣的地獄,在這個國家,還有很多個。

    可能幾十、也可能幾百。

    祖祖輩輩就這麼活著,只是為了活著。


    從落生下來開始的那一刻,就單純的只是為了活著而活著。

    至於活著的意義是什麼,他們壓根不懂。

    南山鄉說是鄉不比一個村子大,只有六十七戶,二百多人。

    很快就收拾齊整,跟著李正踏上了遷徙的道路。

    他們將會先到信陽城,而後到東京集合,那裡會有專員帶著整個河南所有需要移民的百姓以及必備的生活物資,同上草原。

    對這些百姓的衣食溫飽,李正不再擔心,因為國家會保護好他們。

    不會有一個人餓死,也不會有任何一個人凍死。

    現在,他更關心的是這幾個該死的招搖撞騙的和尚該接受審判了!

    判院的大堂內,信陽府判院的院丞高坐首位,都察處的都察員坐在了公訴席上。

    而李正,則和信陽知府方永宏同坐在觀眾席上。

    方永宏雖然是信陽的一把手,但他的審判權已經被剝奪了,取而代之的是判院。

    至於那幾個和尚,則一個個站在被告的一處木柵內,俯首哆嗦著。

    「開始吧。」

    當院丞宣布開始之後,都察處的都察員率先站了起來,怒不可遏的說道。

    「據南山鄉鄉老王晴及多名南山鄉鄉民控訴,被告幾人自稱可以求神的和尚,以請神仙下凡保佑南山鄉為由,向南山鄉索取童女四名供其淫辱,事後更是將之殺害,其罪行,已嚴重的觸犯我大楚法典。

    請院丞以殺人罪、輪姦罪、招搖撞騙罪並罪處罰,判決這四人一級死刑!」

    大楚的死刑是分級的。

    分一二三級。

    為什麼要分級,因為駱永勝廢除了凌遲刑罰和連坐刑罰。

    但是對一些極度令人髮指的罪行,僅僅殺頭又不足以平民憤,那便將死刑分級。

    一級死刑就是五馬分屍,被行刑者死前會遭受劇烈的痛苦。

    二級死刑便是殺頭,不過大楚的殺頭也很殘忍。

    殺頭用兩把刀,第一把是帶齒的鐵刀,能砍進肉里,但砍不下頭,保證被執行死刑的罪犯特別疼,但死不了。

    拔出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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